圍繞學校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選樹品學兼優的學生典型,發揮朋輩引領作用,營造良好學術氛圍,結合學生學術科研、創新實踐工作實際情況,現根據《上海理工大學學生“科創先鋒”評選辦法》(上理工[2021]99號),開展2024年度上海理工大學學生“科創先鋒”評選。
一、評選對象
具有上海理工大學學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含國際生、港澳臺學生)
二、評選條件
1.在校期間未受到任何處分,無不及格課程;
2.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關心國家大事,關心集體,團結同學,品行端正,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3.候選人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需至少有一篇在校定A類期刊以上海理工大學學生身份公開發表的研究成果(第一作者),且第一通訊單位為上海理工大學;
(2)有一項及以上發明專利授權,發明人為排名第一的學生且專利權人為上海理工大學。
(3)積極參與校內外創新創業競賽,在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系列科技學術競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外研社”全國大學生英語系列賽、中國研究生創新實踐系列大賽等校定A類學科競賽中獲得至少一項市級一等以上。
三、評選程序
(一)申請
上海理工大學學生“科創先鋒”的評選采取自愿申報的方式,學生向學院提出申請(申請材料見附件1、2、3、4),往屆“科創先鋒”評選中已使用的成果不得重復申報。
二級學院根據《上海理工大學學生“科創先鋒”評選辦法》及本學院具體評選細則,組織遴選并確定學院提名候選人,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于3月21日集中推薦報送校評議小組,材料報送要求見附件5。
各學院“科創先鋒”提名候選人名額見附件6。
(二)評審
學校“科創先鋒”評議小組組織校級評審工作,對二級學院報送的提名候選人材料進行復核,組織開展校級評審,確定最終獲獎名單。每屆共評選出上海理工大學學生“科創先鋒”不超過20名;
(三)公示
學校對“科創先鋒”評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即確定最終名單;
(四)表彰
學校對獲得上海理工大學學生“科創先鋒”榮譽稱號的學生頒發榮譽證書,并進行總結表彰。
附件:
附件2:上海理工大學學生“科創先鋒”評選通訊評審材料.doc
附件4:上海理工大學學生“科創先鋒”評選提名信息匯總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本科生院(學生處、教務處) 科技發展研究院 共青團上海理工大學委員會 上海理工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2024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