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發布的《關于做好2025年寶鋼教育獎(優秀學生獎)評審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現就寶鋼優秀學生獎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評選條件:
(一)評選范圍
評選當年在籍的本科生及研究生(碩士生、博士生,不含博士后)(近三年獲得寶鋼教育獎者不再重復申報)。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模范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誠實守信;
2.勤奮學習,成績優秀。具有一定的學習能力、創新能力、動手能力、靈活運用知識能力、口頭與書面語言表達能力(以下簡稱“五種能力”);“創新創業”實踐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應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優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師長,友愛同學,樂于助人,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能承擔社會工作,具有團結協作精神;
4.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心健康,樂觀進取。
二、評選原則及評審程序
(一)評選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掌握評選標準,嚴格遵守評審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進行。
2.評選中要注意候選學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全面衡量候選學生的各方面表現。在此基礎上,側重對學生的“五種能力”以及自我養成意識的考核。
(二)評選程序
1.請有意向參加評審的學生向所在學院遞交評審表,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在本科生與研究生中分別推選候選學生,兩類學生各推選人數均不得超過1名。
2.學校評審委員會集體評審,推選學生參加上海市差額評選(寶鋼非評審學校獲獎學生名額總計14名)。
三、評審要求及上報時間
1.學院推選的候選人請下載并填寫《評審表》和《個人成果統計表》,《評審表》一式一份,并附上發表論文、科技競賽、獲獎證書、科研成果等材料復印件。《評審表》中“主要事跡”欄應以第三人稱,事跡要突出重點,介紹候選學生在校期間“五種能力”方面的現實表現、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等內容,有具體內容或成績作為依據和支撐,充分體現學生特點。
2.請各學院將推薦的候選人的《評審表》及佐證材料(紙質)和《個人成果統計表》(電子版)于2025年7月9日前報送,材料提交至學生發展中心407室,電子版發送至34331573@qq.com。凡逾期不報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自動放棄處理。
同學可通過寶鋼教育基金會網(www.bsef.baosteel.com)了解寶鋼教育獎(優秀學生獎)的具體情況。
聯系人:徐老師55271056(本科) 張老師55275438(研究生)
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