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上海市促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規定》,促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的共享共用,切實提高科技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為科技創新和社會服務,依據《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辦法》(滬府辦規〔2022〕20號),上海市科委“關于組織開展2023-2025年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工作(滬科〔2025〕240號)”的要求,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1.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信息填報。原值在30萬元及以上,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面向校內、校外提供共享服務且產生資金收益的校內大型科學儀器設施。“校外”即指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向社會開放服務產生服務收益的;“校內”即指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向校內其他部門開放服務產生服務收益的。
2.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管理類與技術類先進個人申報。管理類先進個人授予在共享管理制度建設、人才隊伍建設、運行與服務管理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的管理人員;技術類先進個人獎授予在共享服務工作量、服務質量、服務態度、功能開發等方面表現突出的操作人員。由各二級單位以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上報,再由資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組織專家評審。
二、工作程序
1.請各相關單位認真梳理目前部門內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基本信息、運行使用情況、支撐國家及本市重大科技創新主要成效、提供共享服務情況、服務支撐相關單位科技創新及產生的重要成果等;
2.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管理類與技術類先進個人申報由二級單位統一推薦上報,原則上,兩類獎項各推薦不超過1人
,后續再根據申報情況組織專家評審確定上報名單。
三、材料報送與工作要求
1.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信息填報。填寫《大儀共享服務信息記錄備案表》及大儀共享服務佐證材料(附件1),對外共享服務可以是校外測試委托或橫向科研項目,需提供具體共享服務設備信息和發票,對內共享服務的需提供共享服務設備信息和相關材料支撐,例如:共享收費情況、校內轉賬記錄、項目課題、論文及相關成果等。
2.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管理類與技術類先進個人。參照管理類先進個人和技術類先進個人推薦表樣表(附件2),填寫推薦表格(附件3)。
3.以學院(研究院、中心)二級單位統一進行相關材料報送,材料包括:附件1.大儀共享服務信息記錄備案表及大儀共享服務佐證材料;附件3.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管理類與技術類先進個人推薦表,所有電子版材料制成一個壓縮包,于2025年8月15日前發送至郵箱sysb@usst.edu.cn(注明“2025年大儀共享評估與獎勵+學院(研究院、中心)名稱”,逾期報送的不再受理。
4.請各二級單位要高度重視,按時完成填報,嚴明紀律要求,如實填寫申報信息,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與獎勵資格。
四、評估獎勵發放
由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評定,根據當年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結果,后續學校獲得的共享服務獎勵金將根據二級單位實際大儀共享服務和貢獻情況進行分配。
咨詢人(WeLink聯系):伏天、石培蕾
資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
2025年7月21日
附件1.大儀共享服務信息記錄備案表及大儀共享服務佐證材料.rar
附件2.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先進個人推薦表(管理類、技術類)(樣表).rar
附件3. 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管理類與技術類先進個人推薦表.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