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學院、各部門: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2026年度財政部門預算工作部署,為了更好地完成學校2026年度財務預算校內分配工作,確保2026年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將編制2026年學校部門預算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及方式
1.各學院、各部門2026年度公用經費填報及專項提交。
2.將項目庫中的擬在2026年執行的專項經費及公用經費預算提交至一上預算。根據市財政局及教委的要求,2026年未指定用途或未明確具體執行項目的專項經費暫不安排預算。
3.申報方式:學校信息門戶——全面預算管理系統各模塊,具體操作詳見附件《全面預算管理系統——預算編制操作手冊》。請各學院、各部門按時完成預算申報工作,及時審核提交。
二、公用經費預算編制要求
根據市財政局、市教委2026年部門預算會議精神,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文件精神,嚴格執行會議費、差旅費、招待費及辦公設備購置標準,嚴控“三公”經費和購買服務規模。各學院、各部門2026年公用經費額度原則上不得超過2025年預算的90%(總量控制)。
1.公用經費預算編制請分項目填報,“項目名稱”可參考2025年度預算,“項目類型”選擇“公用經費”,“預算經濟科目”務必分類填寫,“項目績效”可選填。
2.公用經費中涉及重點控制的“三公”經費(包括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會議費、差旅費、勞務費、校內公務用餐額度等請單獨列示。重點控制項預算原則上不得超過2025年預算的90%(分項控制)。
學校因公出國(境)費實行總量控制,由國際交流處統一歸口管理,除國際交流處以外的職能部門不得申報因公出國(境)費,各學院按照實際工作需要申報并向國際交流處報批。
3.公用經費中發放的人員經費,請單獨列示。
(1)以010結尾的項目,主要用于校內在職人員發放加班費、授課費、監考費、研究生復試費、班主任津貼等,科目選擇“績效工資”,占學校全年績效工資總額度。本次先根據目前實際在職人員數填報(后續財務處會根據人事處審核情況調整2026年預算)。
(2)非010結尾的項目,原則上不得發放校內人員經費,確有需求,經人事處審核后單獨列示,科目選擇“績效工資”占學校全年績效工資總額度。發放校外人員及在校學生津補貼,科目選擇“勞務費”科目。
4.已在專項經費中填報的預算請勿在公用經費預算中重復申報。
請各學院、各部門認真組織本單位公用經費預算填報工作,并及時將項目庫中的專項項目和公用經費提交至一上預算,提交截至日期為2025年10月24日,未列入預算安排的項目,2026年原則上不再安排預算。
預算填報過程中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系55271837曾老師,55270098梁老師。財務處將于2025年10月15日左右安排一次線上培訓及答疑,具體時間將另行通知。
財務處
2025年10月9日








